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 |
英文名称: | Navigable inland waters signs of bridges |
中标分类: | 公路、水路运输 >> 航道与航标 >> 航道与航标综合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|
发布日期: | 1998-06-02 |
实施日期: | 1998-10-01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提出单位: |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|
归口单位: |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|
起草单位: | 上海市航务管理处、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、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、江苏省港航监督局、浙江省港航监督局、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、广东省交通厅 |
起草人: | 袁志杰、陈长龙、费保康、刘祖德、褚绍忠、汪基铭、陈永康 |
出版社: | 人民交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8-10-01 |
页数: | 15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桥梁警示标志的结构、材料、类型、图案、颜色、形状、尺寸、设置原则和制作安装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从内河通航水域上面跨越的一切桥梁。国境河流中国管辖水域的适用问题,按照我国政府同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协定办理。沿海水域的桥梁可以参照执行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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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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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公路 水路运输 航道与航标 航道与航标综合